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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全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我司的除湿机及恒温恒湿机组成功应用于广电总局的多个分支机构,为广电总局的档案储存,办公,及物资仓储提供良好的温湿度环境。
广电总局沿: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将文化部电影事业管理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部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1998年6月25日,国务院组成部门广播电影电视部(广电部)被改组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电总局)。
广电总局的主要职能有:
1 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2 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3 审批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发放和吊销电影摄制、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
4 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制订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5 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制订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产业部委托,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国家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6 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国中央电视台,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7 研究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管理并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8 承办中共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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